众所周知,易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就会被点燃,会形成燃烧或爆炸。
石化和化工企业经常要加工和处理易燃性液体或气体,石化工业的原料中有相当多的品种是易燃性的,如常用的原料中的石油、天然气、氢气是易燃性物质;半成品中的烷类、烃类化合物多数是易燃性物质;成品中的汽油、柴油等也是易燃性物质。这些易燃性物质在被加工、贮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管道、反应器、贮罐中逸出或漏出,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当时现场有点燃源,就会形成爆炸。爆炸产生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入口、取样点、泄漏的阀门等,都是释放源。设备中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不会向环境中释放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则不可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释放源一般情况有一下三种: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2.
1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
1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或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它孔口处;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称为多级释放源。
防爆配电箱在使用过程中排除释放源,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