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设备环境中已充满爆炸性气(液)体,该场所已随时处于危险状态下,只要稍有微小火花即可能爆炸起火,通常此场所尽可能不使用电气设备。若不得不使用,只有EExi本质防爆结构被允许。
例如:油罐内部液面上部空间。
2.存在1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设备环境中,在正常操作下,爆炸性气体已具危险性,在修理或维护时之泄漏即形成危险的场所。
3.存在2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4.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爆炸性气(液)体已被控制住而使用,但若异常撞击破坏结构,可能使危险气(液)体溢出而发生危险的场所。例如:油罐外3m内。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区,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设备环境中已充满爆炸性气(液)体,该场所已随时处于危险状态下,只要稍有微小火花即可能爆炸起火,通常此场所尽可能不使用电气设备。若不得不使用,只有EExi本质防爆结构被允许。